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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东新区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要来啦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2018年度申报指南

  •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1日
浦东科经委发布《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2018年度申报指南》,专项资金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且在各类金融机构均无不良记录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科技型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标准,经税务部门核定的上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占营业收入1.5%及以上。
 
2、对企业上年度完成还本付息的,按该笔贷款实际支付且不超过申报指南发布时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核算的利息的7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资助。
 
3、对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按企业实际支付且不超过申报指南发布时当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核算的利息的10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贴息资助。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合同中需明确写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内容,出质企业需提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证明。
(2)企业首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报告的记录,凡是首次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即可认定为首贷。
(3)微型企业贷款。贷款企业需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
 
4、凡有科技发展基金逾期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本专项。
 
二、申报时间、流程及材料要求
企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可按相关要求准备和报送申报材料。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15日;
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7月6日;
材料递交时间: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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